2013年12月2日 星期一

垃圾犯罪集團32-1





一向由保護變態與犯罪者、替變態與犯罪者脫罪、聯合變態與犯罪者共同犯罪、扭曲打壓事實真相、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者滅口等等之台灣保護、包庇袒護、掩飾隱瞞其慣犯變態行徑、胡作非為、囂張惡劣、無法無天、忝不知恥、變態成性等等之台灣前核三廠展示館館長慣犯變態李文正,在自小看我長大、我舅舅林勝安對我極盡保護與關心之責、全然苦無機會接近我、逞其變態色慾性慾、性侵強暴我等等的情況下,於得知ㄧ向保護與疼愛我之舅舅林勝安過世、我傷心不已、欲出國進修、向來只想利用與殘害我得到金錢與利益等等之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反對並欲強迫我留在台灣以利用我得到更多金錢與利益等等後,立即欣喜若狂的把握機會與利用機會等等,立刻協同一向慣性與常態性幫助其逞其變態色慾性慾並替其慣犯變態行徑處理善後、隱瞞、打壓、扭曲等等之好友邱文雄與蔡麗美夫婦,共同於2006.4.9.晚至其久未拜訪之我原生家庭父母住處拜訪我的原生家庭父母等等,並故意主動提供金錢、利益予我的原生家庭父母、強烈表達對我之高度興趣等等,以利用與聯合我的原生家庭父母共同欺騙我、逞其長久以來之變態色慾性慾、性侵強暴我等等,一向滿腦子只有金錢與利益、見錢眼開、重視金錢與利益更勝其親生女兒、為自身利益不惜犧牲與殘害自己親生女兒、慣性與常態性利用與殘害我、於我舅舅過世後全然無法無天、毫無畏懼與顧慮等等之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更在見到慣犯變態李文正對我表達之強烈興趣、慣犯變態李文正主動提供之金錢與利益等等後,立即開心得意的收受慣犯變態李文正所提供之金錢與利益等等,並惡劣、無恥的欲將我「嫁」給比我原生家庭父母年長、已婚有小孩、小孩年紀與我相仿等等之慣犯變態李文正以取得更多金錢與利益等等,故意預謀與策劃好一切、清楚知曉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心中所盤算與計畫之一切、根本不想與不會依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所想與所願、只想利用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共同欺騙我逞其長久以來之變態色慾性慾、性侵強暴我、滿足其長久以來之變態色慾與性慾、滿口謊言、老奸巨猾、說謊與變態成性等等之慣犯變態李文正,更開心得意於見到我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與林青璇一如其所預謀與盤算般愚蠢、好騙、配合、聯合、主動、自動、幫助與協助其等等,迫不及待、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依其預謀與策劃之計畫、利用與聯合我的原生家庭父母共同欺騙我、滿足其長久以來之變態色慾性慾、性侵強暴我等等。


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我的原生家庭父母尤品富和林青璇共同以「人生未來規劃」為由欺騙我至慣犯變態李文正住處,以滿足與逞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我原生家庭父母心中各自不同之盤算與計謀等等,台灣並在我逃脫報警後,故意由執政之總統陳水扁與繼任之總統馬英九直接下令,故意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慣犯變態李文正友人、我的原生家庭、警察機構、檢調機構、法院組織、司法機構、律師團體、社福機構、婦女團體、新聞媒體、醫療院所、宗教團體、企業財團與公司行號、政府機構等等所有公私立大小機關、組織、團體、機構等等,共同故意在明知所有事實真相、我之全然無辜受害、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性侵強暴未遂、強制猥褻、性騷擾、誹謗等等惡劣犯意與犯行的情況下,故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將我當成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等等所有種種不實扭曲抹黑與誹謗污辱、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恐嚇威脅無辜受害的我、非法竊聽與跟蹤、懲處教訓無辜受害的我、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並故意在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的同時,替聯合協助慣犯變態李文正逞其變態色慾性慾、說謊作偽證、掩飾隱瞞其變態行徑、替其脫罪、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等等之慣犯變態李文正好友邱文雄、嚴亞中脫罪等等,且故意在積壓拖延案件、無惡不作、說謊造假、違法犯罪、傷天害理、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等等失敗不果後,故意在以性騷擾取代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性侵未遂、強制猥褻等等之犯意與犯行的情況下,故意以不起訴處理慣犯變態李文正誹謗污辱之犯行、謊稱慣犯變態李文正所說為實、繼續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等等、繼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等等,且故意聯合邱文雄、邱政均、嚴亞中與警察等等於2007.3.28.以致我於死地的毆打傷害我、拉我的頭去撞車子安全擋風玻璃、欲致無辜受害的我於死地、殺我滅口、將昏迷與失憶的我連同車子一起燒毀、毀屍滅跡等等,更在擔心無法卸責脫罪、自圓其說等等的情況下,故意以手銬強銬我到醫院、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公共危險罪、提供錯誤之醫療、要我的命、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並故意合併所有案件、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公共危險罪與誣告罪、栽贓誣陷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神經病、瘋子等等,且在我於法院贏得慣犯變態李文正一案、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失敗不果等等後,台灣除立即故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枉法裁決、繼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罪、繼續以性騷擾取代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等等犯意與犯行、繼續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神經病、瘋子等等、繼續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之外,更故意直接合併所有案件、直接以殺人未遂、毆打傷害我之邱政均與嚴亞中名義再次不法迫害與謀殺我以誣告罪、謊稱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並故意非法拘提、非法通緝、非法羈押、枉法裁決等等,且故意不開庭審理誣告一案之二審上訴,更由最高法院故意積壓拖延誣告上訴三審之案件等等,並故意再聯合詐欺、圖利、騙錢等等之勵馨基金會廖美淑共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竊盜與侵佔罪等等,以及,故意聯合二手家具家電業者李家瑋與胡旺霖、我的原生家庭共同說謊作偽證等等,且繼而再由最高法院故意將誣告一案發回更審、合併所有案件、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罪、殺人滅口到底等等,更故意以廖美淑誣告我以竊盜與侵佔罪之名義非法通緝、非法拘提等等,且故意聯合我所任職之益登與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故意無故解職、誹謗污辱、謊稱無辜受害的我偷竊與侵佔公司樣品、不給付薪資等等,更故意在聯合台北市政府共同故意以益登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義舉辦薪資調解會中非法綁架無辜受害的我失敗等等後,故意再聯合我居住地點之湯部院住宅社區、我承租房子之冠世紀不動產等等直接非法侵入我的住處、強行非法綁架、擄人等等,且在非法羈押無辜受害的我失敗等等後,故意於誣告一案開庭時強行施暴、毆打傷害無辜受害的我、非法強行以暴力和武力強迫我離開法庭、聯合我的原生家庭父母與法院所故意指派之義務辯護律師郭國益共同於法庭內說謊作假、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並故意再聯合我的原生家庭父母共同扭曲打壓事實真相、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2個妨害公務罪、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說謊誣告妨害公務神經病瘋子、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且故意再聯合冠世紀不動產與湯部院住宅社區共同以冠世紀不動產李燕華之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我以遷讓房屋與不當得利等等,更再故意聯合冠世紀不動產、湯部院住宅社區、二手家具家電業者李家瑋與胡旺霖、我的原生家庭等等共同再次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竊盜與侵佔罪等等,並故意直接合併所有案件、非法羈押無辜受害的我、毆打傷害無辜受害的我、惡化我的病情、殺人滅口、以手銬與腳鐐強銬我到醫院做精神鑑定、聯合醫院共同在我拒做精神鑑定的情況下故意謊稱我神經病精神異常等等、非法侵入我的住處侵佔與竊取我手中所有的證據、強行非法將我驅逐我的住處、非法侵佔與竊取我的銀行存款等等,且故意聯合我的原生家庭讓我丟工作、無法生存、無法維生、無法工作等等,並故意再聯合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員工慣犯變態卓裕翔共同以工作之名義欺騙我、性騷擾、欲性侵強暴我得逞、強逼我從事性交易、強迫我以出賣色相與肉體維生等等,更故意聯合Groupon Taiwan 渥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歐娜美容共同詐欺、圖利、騙錢、傷害、惡化我的病情、要我的命、殺人滅口等等與說謊造假、謊稱沒有人詐欺、圖利、騙錢、傷害我、我的傷是我自己弄的、我詐欺、圖利、騙錢等等,且故意再直接聯合我的原生家庭共同說謊造假、做偽證、結束誣告罪與2個妨害公務罪之審理、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與2個妨害公務罪、謊稱無辜受害的我以說謊誣告妨害公務神經病瘋子、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並故意在我揭發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員工慣犯變態卓裕翔、Groupon Taiwan 渥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歐娜美容等等之惡劣行徑等等後,故意立即直接聯合慣犯變態卓裕翔共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妨害名譽罪、聯合華藏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擄人與綁架無辜受害的我、非法羈押無辜受害的我、非法強行結束勵馨基金會廖美淑誣告我以竊盜與侵佔罪一案、不法迫害與謀殺我以竊盜與侵佔罪、毆打傷害無辜受害的我、於勵馨基金會廖美淑誣告我以竊盜與侵佔罪一案中再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2個妨害公務罪、非法強行綁架與擄我至以冠世紀不動產羅助建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我以竊盜與侵佔一案中開庭、合併所有案件、謊稱無辜受害的我以說謊誣告妨害公務神經病瘋子、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要我的命、殺人滅口等等,更故意在我揭發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故意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要我的命、殺人滅口等等之陰謀與軌計、意圖、行徑等等後,故意分別由台北地方法院與士林地方法院以勵馨基金會廖美淑誣告我以竊盜與侵佔罪中之妨害公務罪與以冠世紀不動產有限公司羅助建誣告我之竊盜與侵佔罪名義非法通緝無辜受害的我等等,以及,故意直接將所有台灣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並強行逕自結案之案件全部送執行等等,並由台北市政府故意一再包庇袒護益登與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人力銀行、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其員工慣犯變態卓裕翔、Groupon Taiwan 渥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歐娜美容、替所有人脫罪等等,且故意說謊造假、聯合醫院做偽證、以不起訴處理Groupon Taiwan 渥奇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與歐娜美容故意詐欺、圖利、騙錢、傷害等等一案、替所有人脫罪等等,更故意一再說謊造假、不做國家賠償、不開庭審理我要求再審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共同故意不法迫害與謀殺我並直接送執行之所有案件、駁回所有我要求再審之案件、拖延時間等等,且故意由台北地方法院承辦妨害公務一案之蔡羽玄一再於開庭時故意謊稱會調自2006.4.11.我報警起之所有卷宗到案、於開庭後故意不調卷宗、積壓拖延案件、拖延時間等等,以及,由台北市政府故意發文謊稱其將於2013.11月底前再次重新安排會議、再次處理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慣犯變態卓裕翔性騷擾等情等等的情況下,故意由台北市政府未於2013.11月底前安排會議處理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與慣犯變態卓裕翔性騷擾等情、積壓拖延案件、拖延時間等等,更由台北地方法院蔡羽玄故意在其故意一再拖延積壓案件並於再次積壓拖延案件長達3個多月後所安排之2013.12.3.開庭審理前,故意於2013.11.29.上午要求書記官打電話予我、詢問我是否到庭開庭、告知我法院未調任何卷宗到庭與謊稱我要求調閱之卷宗與案情無關、嘲笑譏諷與污辱等等,以故意在依計畫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拖延積壓案件、拖延時間等等的同時,故意製作假證據、偽造證據、「研究」「商量」對策、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台灣與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脫罪、聯合所有人共同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要我的命、殺人滅口等等,更以故意依計畫直接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非法強行與強制非法羈押無辜受害的我、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妨害公務罪、以冠世紀不動產羅助建之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竊盜與侵佔罪、以慣犯變態卓裕翔之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妨害名譽罪、以Groupon Taiwan 渥奇資訊份有限公司與歐娜美容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以慣犯變態李文正之名義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合併自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共同故意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之所有案件、將我永遠關在牢中、讓我永遠走不出牢裡、要我的命、殺人滅口、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以說謊誣告妨害公務神經病瘋子、仙人跳、詐欺、圖利、騙錢、色誘、不三不四、酗酒、吸毒、墮胎、交友圈亂、沒有人打我、我說謊誣告、神經病、瘋子等等種種不實扭曲抹黑與誹謗污辱、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到底等等,圓自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密謀與策劃之陰謀與軌計、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到底等等



眾所皆知,更是清楚明白的一目暸然,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的所有一切全是台灣故意的不法迫害,以故意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





自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除故意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故意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無所不用其極扭曲打壓事實真相、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要我的命、殺人滅口、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無惡不作、傷天害理等等之外,並故意自2006.4.11.我報警起即故意積壓拖延案件、拖延時間等等,以故意製作假證據、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共同「研究」「商量」對策、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要我的命、殺人滅口等等,且故意自2006.4.11.我報警起即故意不擇手段以暴力與武力等等恐嚇、威脅、施暴、強行、強制、非法進行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共同密謀與策劃之陰謀與軌計、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替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脫罪等等,更故意自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即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強迫、強制、強行、強押、強逼全然無辜受害的我承擔所有人之過錯、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等等


自2006.4.11.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即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強行、強制無所不用其極、不擇手段扭曲打壓事實真相、要無辜受害的我承擔所有過錯、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且自2006.4.11.無辜受害的我報警迄今,已堂堂即將進入第8年,台灣與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除全然未見任何悔過與羞恥心等等之外,更越形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等等


狗就是改不了吃屎!


垃圾就是垃圾!


畜牲不如就是畜牲不如!


變態就是變態!


妓女就是妓女!


殺人犯就是殺人犯!


垃圾不如!


死不足惜,更人人皆可誅之!


台灣就是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不要臉更得意於自己不要臉!


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


我絕對讓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的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




以下為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在所有陰謀與詭計全部曝光、我發表所有相關文章等等後,由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首腦垃圾變態殺人犯馬英九故意直接指示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之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等等共同故意說謊造假、偽造文書、違法犯罪、傷天害理等等陸續寄出予我之信件內容,以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依計畫故意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罪、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殺無辜受害的我滅口到底等等:


1)「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1。發文字號:北字賠字第1023046244號。。主旨:關於台端主張,前核三廠展示館館長李○正涉嫌妨害性自主之刑事案件,因相關受理機關或單位,並未查明事實真相及確實維護個人權益,涉有疏失,故請求國家賠償一案,復請查照。說明: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轉下台灣102117日(收件日期:102118日)國家賠償要求書辦理。二、按「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依第2條第2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損害賠償之請求,應以書面載明(請求權人姓名、住所、賠償事實理由及證據、賠償金額、賠償義務機關)等事項,由請求權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提出於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第9條第1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分別訂有明文,合先說明。三、依據前開說明,有關請求國家賠償事件,均需以國家賠償請求書之方式辦理,並應於請求書內敘明請求賠償之具體事實、理由及請求賠償之金額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直接向涉嫌不法侵害台灣權益之公務員所屬機關,提出國家賠償之請求。為符合法定程序,進請台灣於正式提出國家賠償之請求前,可先至本府法制局網頁瀏覽申請國家賠償之相關規定及應備文件之詳細說明,並可自行下載「國家賠償請求書」之範例參考使用。正本:尤薇雅君。副本: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局長邱惠美。」


2)「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3。發文字號:檢紀張字第1020000967號。。主旨:檢送尤薇雅102117日國家賠償書正本1件,請依法辦理。正本: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副本:尤薇雅君(台北郵政第43-1741號信箱)。檢察長陳守煌。」


3)「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5。發文字號:北市為醫護字第10239466900號。。主旨:有台端向本局請求國家賠償一案,詳如說明段,請查照。說明:一、依台端102118日(本局收文日)致本局國家賠償要求書辦理。二、台端主張之事由無具體事證,尚難認定與本局業務範疇具相當因果關係,本局依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5巷規定略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簽會法規會同意,得逕行拒絕賠償、移送本府外其他應負賠償責任之機關(構)或私人,或為其他適當之處理:(一)無管轄權。」,不予賠償。三、如台端尚有疑義之處,請與本局醫護管理處承辦人小姐聯繫,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162。正本:尤薇雅君。局長:林奇宏。」


3)「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3。發文字號:北院木文澄字第1020006755號。。主旨:請於文到十日內,補正如說明二之事項,請查照。說明:一、復台端102117日國賠償要求書。二、請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1項第134款規定,以說面具體陳明台端所請,俾利本院續行辦理。正本:尤薇雅君。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4)「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字號:中華民國1021114。發文字號:士院景文字第1020102093號。。主旨:台端請求國家賠償,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之規定,應記載請求權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住居所、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證據及賠償義務機關,請查照。說明:一、覆台灣民國102117國家賠償要求書。二、上開要求書不合旨揭規定,本院礙難受理。正本:尤薇雅君。院長吳景源公假。庭長李育仁代行。」


5)「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5。發文字號:勞法字第1020032176號。主旨:台端提出之國家賠償請求書,本會已於本(102)年530以勞法字第1020170049號函送拒絕國家賠償理由書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依台端1021111日(本會收文日)國家賠償求書辦理。二、台端本(102)年1111國家賠償請求書與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所定程式不符,未明確載名損害賠償義務機關、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等事項,且同一事由經本會於本(102)年530以勞法第1020170049號函送拒絕國家賠償理由書在案(依送達證書所載於102610日送達)。三、台端如不服本會102530日拒絕國家賠償之決定,得依法向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並請留意國家賠償法第8條有關賠償請求權時效期間之規定。四、參考條文:(一)國家賠償法第8條第1項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二)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規定:「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三)國家賠償法第12條規定:「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正本:尤薇雅君。副本:本會法規委員會。主任委員:攀戈佛。


6)「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14。發文字號:北市警同分行字第10232540200號。。主旨:檢送尤○雅君國家賠償請求書1份,請依權責卓處,並逕復請求權人,請查照。說明:一、依據尤○雅君102117日國家賠償請求書辦理。二、請求權人尤○雅君主張略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展示館館長李○正於95411妨害性自主侵害其權利,進而請求國家賠償。正本: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副本: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市政府九查局大同分局行政組、尤薇雅君。分局長王鳳輝。」


7)「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聲再字第27號。聲請人即受判決人  尤薇雅  36歲 (民國651123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T222511305  住屏東縣恆春鎮龍泉路1989   送達地址:台北郵政第43-171號信箱(另案通緝中)。上列聲請人因侵占等案件,對於中華民國1011112確定之本院101年度易緝字第73號判決,聲請再審,本院裁定如下:主文  再審之聲請駁回。理由  一、本件聲請再審之意旨,詳如附件刑事再審狀所載。二、案刑事確定判決如有刑事訴訟法第420條、第421條、第422條規定之情形者,得聲請再審。刺案聲請再審,應以再審書狀敘述理由,附具原判決之繕本及證據,提出於管轄法院為之,刑事訴訟法第429條定有明文。又法院認為聲請再審之程序違背規定者,則應以裁定駁回之,刑事訴訟法第433條亦規定明確。且前述應附具員笨決繕本及證據之程式欠缺,並非抗告程序中所得補正,如確有聲請再審之理由,僅能另行依法聲請(最高法院71年度台抗字第337號判例意旨參照)。三、經查:本件聲請人尤薇雅聲請再審,並未依刑事訴訟法第429條規定,檢具本院101年度易緝字第73條判決之繕本,亦未敘明有何符合刑事訴訟法第420條及第421條再審事由之理由,復未具聲請再審之證據。揆諸前開說明,其聲請再審之程序違背規定,且無從補正,應予駁回。四、依刑事訴訴法第433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21114。刑事第二庭  審判長法官吳勇毅、法官周泰德、法官謝昀璉。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書記官程于恬。中華民國1021114。」、「102117日刑事再審狀。(法院僱一僵我所撰寫之刑事再審狀退還予我,刑事再審狀內容見垃圾犯罪集團30)」


8)「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零貳年拾壹月拾玖日發文。。主旨:台端具狀聲請國家賠償,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復台端102117日國家賠償要求書。二、台端前於10237日具狀請求國家賠償,業經本院於102416日決定拒絕賠償(案號:102年度國賠字第1號),理由已於拒絕賠償書內敘明。台端如仍有不服,得依國家賠償法第11條第1項規定,向管轄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併此敘明。正本:尤薇雅君。院長劉令祺。」


9)「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函。受文者:聲請人尤薇雅。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壹零二年十一月二十日。發文字號:士院景行玄101126字第1020216849號。。主旨:本院受理101年度易字第126號侵占案件,業經依法定程序通緝中,請查照。說明:復台端1021112日刑事要求查復狀。正本:聲請人尤薇雅。院長吳景源。法官黃珮茹決行。」


10)「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函。受文者:尤薇雅君。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20日。發文字號:雄院高文字第1020004484號。。主旨:請於文到3日內依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規定,載明說明二第(一)款出生年月日暨身分證統一編號、第(三)款具體事實、理由及證據、第(四)款賠償之金額、第(五)款賠償義務機關,俾利後續作業,惠復。說明:一、依台端102117日提出之國家賠償要求書辦理。二、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損害賠償之請求,應以書面載明左列各款事項,由請求權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提出於賠償義務機關。(一)請求權人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挺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請求權人違法人或其他團體者,其名稱、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及代表人之姓名、性別、住所或居所。(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分證統一編號、職業、住所或居所。(三)請求賠償之事實、理由及證據。(四)請求賠償之金額或回復原狀之內容。(五)賠償義務機關。(六)年、月、日。三、台端之聲請,並未載明旨揭事項。躺舊書狀所載內容有何不明瞭之處,請就近至法院一樓服務台或是其他法院之訴訟輔導科洽詢,本院服務台電話(072161418分機2142214321452152。正本:尤薇雅君。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11)「財政部台北國稅局函。受文者:尤薇雅。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1121。發文字號:財北國稅法一字第1020051631號。。主旨:有台端向本局申請國家賠償乙案,請於文到5日內補正如說明二所列事項,請查照。說明:依據台端1021115日國家賠償要求書及國家賠償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2項辦理。二、請具體敘台端於國家賠償申請書內所述侵害事實與本局之關聯性,進而構成國賠償責任之立論基礎及其具體證據。逾其未補正者,本局將不受理台端1021115日國賠償之請求。正本:尤薇雅。局長何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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