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1日 星期六

垃圾犯罪集團24-4


42007.3.28.我到恆春戴外婦產科就診與驗傷,恆春戴外婦產科醫生戴鐵雄故意於病歷中記載與我所述不符之內容、惡劣拒絕出示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等,並故意不提供正確與適切之醫療、不在病歷中據實記載我所有的傷勢、惡化我的病情、要我的命、在打針與開藥後即叫我回家、全然不理會我的傷勢與病情等等,以及,在故意聯合台灣與所有人共同說謊造假串證等等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以公共危險罪後,再故意聯合台灣與所有人共同不法迫害我以誣告罪、栽贓誣陷我以精神異常等等之相關資料,法院並故意無視我要求傳喚恆春戴外婦產科戴鐵雄到庭質問等等之要求、拒絕傳喚戴鐵雄到庭接受質問、直接聯合戴鐵雄串證說謊等等依計畫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罪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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