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垃圾處理



除於過往卷宗中清楚載明之:「我詛咒所有站在李文正這個變態那邊的人,我詛咒所有讓我傷心落淚,經歷所有一切不公平感受與對待的人,詛咒他們的女性家屬被強暴、輪姦,絕對被強暴、輪姦」等等,我並詛咒所有的垃圾與他們的女性家屬被打成弱智、去勢、四肢不全、全身癱瘓殘廢,且垃圾犯罪集團台灣的所有垃圾下場更除ㄧ律全部坐牢坐到死、賠錢賠到死、不得好死、下地獄永世不得超生之外,男的,進牢前先去勢、閹了、胸部與陰部澆淋鹽酸,並於臉上刻『我是變態、我是垃圾』,且每天提供監所400名男收容人性交,女的,進牢前除先於臉上刻『我是妓女、我是垃圾』之外,亦須於胸部、陰部澆淋鹽酸,且直接進男監所,每個牢房分配一個,雙腳必須24小時張開,更須每天提供400位男監收容人性交,且無論男女皆不准攜帶任何金錢或物品進牢、不准攜帶任何藥品或看診與使用藥物、不得購置任何物品、不准以任何方式與外界聯繫、不得使用他人或公家物品、不准睡床與使用棉被枕頭、不准躺睡或靠牆或依靠其它物品、每天於牢房內之糞坑旁席地以靜坐之姿面對牢房門口而睡、不得使用坐墊或其他物品、每天直接以雙手清潔監所所有糞坑,提供性交之全程皆須有全部監所收容人在旁觀看、監視器錄製,並燒錄為光碟販售,所得一律捐予非洲難民,在牢期間均需24小時上以手銬與腳鐐、不準拿下,更不准著衣、不准說話、不准與監所內之收容人或監所人員交談,外出亦同,出監開庭除須全身赤裸之外,更須上以手銬、腳鐐,且步行至各地地檢署、法院開庭,由地檢署、法院正門進入開庭,並須全程錄影紀錄與於電視報紙播報登載,且須每天工作,所得全數捐出予非洲難民,每天並由監所內之收容人輪流用力打4444巴掌、踢4444下、揍4444拳、鞭打4444下,全程亦須錄影與拍照紀錄、存檔,且隨時供我傳喚做撕皮、割肉、刮骨、剖腦、挖內臟、挑神經、斷經脈等等『人體實驗』,每個月的4號下午444秒定時更須於臉上補刻『我是變態、我是垃圾』、『我是妓女、我是垃圾』,以及,於胸部與陰部補澆鹽酸,於監所內之其餘時間皆須於牢房內之糞坑旁靜坐,若出監,立即限制出境、限制居住,一律全部砍斷雙手與雙腳、剪去舌頭,並須從頭到腳於全身澆淋鹽酸,且於每個月的4號下午444秒定時回監所於臉上補刻『我是變態、我是垃圾』、『我是妓女、我是垃圾』、全身澆淋鹽酸,更須隨傳隨到供我做『人體實驗』,違抗者所有懲處以倍數增加,並以蒸、煎、烤、炸之方式活體烹調,以免所有垃圾再度危害社會與世界,更免再有無辜受害者受害。



上述所列之規定隨時由我調整與變更,垃圾犯罪集團台灣之所有垃圾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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