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 星期日

垃圾犯罪集團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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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犯罪集團1
民國100/05/16 10:02:00
100/05/19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519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主旨:台端100516日電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請數名相關之刑事案件已否確定;如案件上在司法偵審程序進行中,請靜候其處理,倘有任何陳述或意見,請逕向該管司法機關為之,俾利其審酌,以為權利;如已判決,任由公務人員或機關違失情事,請詳予具體述明(可參考本院網站陳訴書撰寫範例之格式書寫)並檢附處分書、歷審法院判決書類及相關做證資料影本供參,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2
民國100/05/16 10:02:00
100/05/19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519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主旨:台端100516日電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請數名相關之刑事案件已否確定;如案件上在司法偵審程序進行中,請靜候其處理,倘有任何陳述或意見,請逕向該管司法機關為之,俾利其審酌,以為權利;如已判決,任由公務人員或機關違失情事,請詳予具體述明(可參考本院網站陳訴書撰寫範例之格式書寫)並檢附處分書、歷審法院判決書類及相關做證資料影本供參,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3
民國100/06/13 21:19:11
100/06/28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628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監察院函:主旨:台端100613日點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前經本院以100519日院台業貳字第1000780977函覆在案,仍請依該函意旨辦理,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4
民國100/07/03 15:04:44
100/07/08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78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監察院函:主旨:台端10073日電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請敘明相關之刑事案件已否確定;如案件尚在司法偵審程序進行中,請靜候其處理,倘有任何陳述或意見,請逕向該館司法機關為之,俾利其審酌,以維權益;如已判決確定,認有公務人員或機關違失情事,請詳予具體敘明(可參考本院網站陳訴書撰寫範例之格式書寫)並檢附處分書、歷審法院裁判書類及相關佐證資料影本供參,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5
民國100/07/14 15:20:01
100/07/21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721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監察院函:主旨:台端100714日電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既已向台灣高雄地方院檢察署陳情,請靜候其處理,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6
民國100/07/21 16:21:36
100/07/26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726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監察院函:主旨:台端100721日電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寄以分別向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陳情,請靜候其處理,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
垃圾犯罪集團7
民國100/08/01 11:09:28
100/08/04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核定處理方式,除依[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有不予答復,以及屬建議性質意見,本院已錄供行使職權參考者外,本院將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
垃圾犯罪集團8
民國100/08/18 19:40:06
100/08/22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核定處理方式,除依[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有不予答復,以及屬建議性質意見,本院已錄供行使職權參考者外,本院將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
垃圾犯罪集團9
民國100/09/22 16:35:15
100/09/29
您的陳情案件本院已於100929日,以郵件答覆您處理情形,敬請參閱。
監察院函:主旨:台端100922日點子郵件陳訴書敬悉。經查本案既已向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告訴,請靜候其處理,復請查照。院長王建煊休假,復院長陳進利代行



l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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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犯罪集團1
Sunday, May 08, 2011 7:10:46 PM








Saturday, May 14, 2011 12:09:08 PM


Tuesday, May 10, 2011 11:03:09 AM









Wednesday, May 18, 2011 1:44:43 PM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反映的問題乙事,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反映的問題乙事,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2
Saturday, May 14, 2011 12:13:08 PM
Wednesday, May 18, 2011 1:42:46 PM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反映的問題乙事,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3
Wednesday, June 15, 2011 10:44:16 AM






Friday, June 17, 2011 3:21:13 PM
Thursday, June 16, 2011 3:41:23 PM








Monday, June 20, 2011 3:43:20 PM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來信陳情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謝謝您的來信! 祝平安如意


您好:
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來信陳情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4
Sunday, July 03, 2011 6:10:25 PM






Thursday, July 07, 2011 6:13:02 PM
Tuesday, July 05, 2011 10:52:32 AM
您好: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來信陳情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5
Thursday, July 14, 2011 3:29:46 PM
Friday, July 15, 2011 3:17:34 PM
您的來信我們已經收到了。有關您來信陳情之事項,我們非常關心。由於您的意見係屬司法院業務管轄,行政機關無由介入,請您諒解。建議您直接向司法院
(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查詢。 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6
Thursday, July 21, 2011 5:31:59 PM


垃圾犯罪集團7
Monday, August 01, 2011 1:24:04 PM
Wednesday, August 03, 2011 10:40:16 AM
您好:您的電郵我們已經收到了。您曾來信多次所敘述的內容均不夠具體明確,我們因此無從瞭解事件的狀況。煩請您再次來信提供本案相關詳細內容,諸如您的基本資料、案件相關人員、事件的詳細內容、時間、地點及車牌號碼等資料,俾利我們協助處理。謝謝您的來信!祝平安如意
垃圾犯罪集團8
Thursday, August 18, 2011 2:50:41 PM


垃圾犯罪集團9
Friday, September 23, 2011 4:40:40 PM




l        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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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犯罪集團1
Tuesday, May 17, 2011 9:15:22 PM
Friday, May 20, 2011 2:46:13 PM
尤小姐您好:
您於100517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司法不公一事,茲答復如下:來信陳指事項,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如對偵審結果不服,請逕向司法機關依法提出救濟,以維權益。以上答復,先供您參考,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 感謝您對治安的關心!本案聯絡人員:黃家俊
聯絡電話02-27648253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2
Tuesday, May 17, 2011 9:16:03 PM
Friday, May 20, 2011 2:46:26 PM
尤小姐您好:您於100517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司法不公一事,茲答復如下:來信陳指事項,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如對偵審結果不服,請逕向司法機關依法提出救濟,以維權益。以上答復,先供您參考,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感謝您對治安的關心!本案聯絡人員:黃家俊聯絡電話:02-27648253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3
Tuesday, June 14, 2011 3:10:02 PM



















Friday, June 17, 2011 3:33:21 PM


Monday, June 27, 2011 10:22:54 PM
Friday, June 17, 2011 11:29:46 AM
尤小姐您好:您於100614日寄給部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司法不公一事,茲答復如下:來信陳指事項,因為已進入司法程序,如對偵審結果不服,請循司法程序依法提出救濟,以維權益。以上答復,先供您參考,若仍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來電洽詢,感謝您的來信。感謝您對治安的關心!本案聯絡人員:黃家俊聯絡電話:02-27648253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4
Sunday, July 03, 2011 6:15:28 PM


Monday, July 04, 2011 8:40:07 PM


Thursday, July 07, 2011 6:20:03 PM


垃圾犯罪集團5
Thursday, July 14, 2011 3:30:03 PM














Thursday, July 14, 2011 6:20:03 PM
Thursday, July 14, 2011 5:08:22 PM














Friday, July 15, 2011 10:35:37 AM
您好 : 您在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登錄有關( 垃圾犯罪集團5 )的問題,
由於是屬於我們定義的存參類信件,將轉陳部長或交相關單位參考,原則上不會針對您本次的意見內容回覆,謝謝您的來信,歡迎隨時提供您寶貴的意見。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您好 : 您在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登錄有關( 垃圾犯罪集團 )的問題,由於是屬於我們定義的存參類信件,將轉陳部長或交相關單位參考,原則上不會針對您本次的意見內容回覆,謝謝您的來信,歡迎隨時提供您寶貴的意見。
敬祝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內政部部長電子信箱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6
Thursday, July 21, 2011 5:41:02 PM


垃圾犯罪集團7
Monday, August 01, 2011 10:07:33 AM


垃圾犯罪集團8
Thursday, August 18, 2011 2:50:05 PM


垃圾犯罪集團9
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12:37:17 PM




l        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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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犯罪集團1
Wednesday, May 18, 2011 7:50:05 PM
Thursday, June 23, 2011 6:32:52 PM







Tuesday, June 28, 2011 5:47:56 PM










Tuesday, June 28, 2011 5:47:56 PM
法務部E-MAILTo: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518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6份,請參處


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620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正本收受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楊檢察長 尤薇雅女士  法務部檢察司    敬啟

 

法務部E-Mail [1002002498]‏

檢送  尤薇雅女士於100620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正本收受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楊檢察長尤薇雅女士  法務部檢察司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2
Wednesday, May 18, 2011 8:20:04 PM
Tuesday, June 28, 2011 5:47:56 PM

法務部E-Mail [1002002498]‏ To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尤薇雅女士於100620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正本收受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楊檢察長尤薇雅女士  法務部檢察司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3
Tuesday, June 14, 2011 3:20:06 PM
Tuesday, June 21, 2011 10:55:02 AM













Tuesday, June 21, 2011 3:18:26 PM


































Thursday, June 23, 2011 1:58:06 PM
















Tuesday, June 28, 2011 5:47:56 PM
      法務部E-Mail [1002002420] To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614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0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正本收受者: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蔡檢察長  尤薇雅女士  法務部檢察司敬啟

 

法務部調查局公共事務室:尤薇雅君:
來函敬悉,依行政程序法第171172條規定回應台端投書:
()台端與李文正等涉訟案件皆非本局職掌之業務。()憲法第80條規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法官對於證據的採認及其判決結果,本局必須尊重憲政體制,無權置喙。倘台端對法院案件審理上有意見,請檢具理由依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20條、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第15條、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第41條規定向地方法院、高等法院、最高法院投訴。()本局非警政單位上級機關,倘無具體貪瀆事證,無權干涉警政單位業務執行。有關警方執行業務程序問題,建請檢具資料,依警察法第345條規定向警政主管機關反映。

 

檢察長信箱

Re: 法務部E-Mail [1002002420]‏

正本收受者:尤薇雅女士 副本收受者:法務部檢察司 一、法務部檢察司100621日轉來台端電子郵件10件敬悉。二、台端所陳情事,本署已轉請承辦檢察官參酌。三、請查照。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敬上

法務部E-Mail [1002002498]‏

檢送  尤薇雅女士於100620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正本收受者: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楊檢察長尤薇雅女士  法務部檢察司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4
Sunday, July 03, 2011 6:30:05 PM




























Monday, July 11, 2011 10:19:25 AM


















Tuesday, July 12, 2011 11:35:54 AM
高雄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77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625號函。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73日至本屬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尤薇雅女士:您好!您於10073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已收到。您所述事項,答覆如下:依法務部組織法規定,本部係主管全國檢察、矯正、司法保護、政風之行政事務及行政院之法律事務,並無辦理具體訴訟案件之權責。您如認有人涉嫌犯罪,請檢附相關具體事證(人、事、時、地、物),逕向管轄地方法院檢察署告訴或告發,檢察官必本毋枉毋縱原則依法偵辦。法務部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5
Thursday, July 14, 2011 6:10:03 PM


























Tuesday, July 19, 2011 2:07:37 PM


















Wednesday, July 20, 2011 6:05:33 PM













Wednesday, July 20, 2011 6:14:18 PM
高雄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718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667號函。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714日至本屬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務部檢察司
E- MAIL To: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714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法務部檢察司敬啟


法務部部長電子信箱復函   尤薇雅女士:您好!您於100714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已收迄,除就檢察業務部分轉請臺北地檢署參處,另移請司法院秘書長參處。謝謝您的來信。法務部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6
Thursday, July 21, 2011 5:41:02 PM
Wednesday, July 27, 2011 6:25:09 PM










Friday, July 29, 2011 10:45:33 AM


檢舉信箱:親愛的網路民眾您好:來信已悉,有關所述事項本署已指派廉政官為您處理,將於查明後儘速回覆,感謝您的來信。敬祝 安康 法務部廉政署敬啟

高雄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檢紀張字第1000000696號函。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721日至本屬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垃圾犯罪集團7

Thursday, August 04, 2011 10:40:25 AM

















Wednesday, August 17, 2011 3:23:20 PM
高雄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84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726號函。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81日至本屬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公差,襄閱主任檢察官郭文東代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務部檢察司E-MAIL To:屏東地檢署 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82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25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法務部檢察司 敬啟
垃圾犯罪集團8
Tuesday, August 23, 2011 6:20:04 PM
Wednesday, August 24, 2011 8:03:19 PM












Friday, August 26, 2011 11:22:28 AM












Tuesday, August 30, 2011 2:58:57 PM









Friday, September 02, 2011 3:36:02 PM












Wednesday, September 07, 2011 1:36:39 PM
法務部部長電子信箱復函 尤薇雅女士:您好!內政部警政署100819日警署秘字第1000154312號移文單轉來您100818日致該署署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已收迄,並請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法務部 敬啟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823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804號函。
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818日至本署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To: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法務部E-MAIL函: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824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1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法務部 敬啟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831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837號函。主旨:檢送署名尤薇雅女士於100818日致內政部警政署長信箱之電子郵件影本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92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841號函。主旨:檢送署名尤薇雅女士於100824日致法務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1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公差。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垃圾犯罪集團9
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12:50:04 PM
Thursday, September 29, 2011 3:50:24 PM















Friday, September 30, 2011 10:16:06 AM






Wednesday, October 05, 2011 11:03:49 AM













Wednesday, October 05, 2011 4:33:01 PM




























Thursday, October 06, 2011 9:41:57 AM








Thursday, October 13, 2011 1:40:22 PM

法務部調查局公共事務室:桃園縣平鎮市新勢國小100.09.29新小總字第1000005225號來函敬悉:()依政府採購法第7576條規定採購期間議異處理機關為招標機關或上級機關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本局亦非採購案件之監督機關。綜此,本局並無立場派員參與貴校招標疑慮說明會議。


檢舉信箱親愛的網路民眾您好:謝謝您來函,本署會依法處理(或會送請相關單位參處)。敬祝 安康 法務部廉政署敬啟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本署100104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937號函。
主旨:檢送署名「Annabelle Yu」君於100929日至本署電子郵件1件,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署 察署回覆公函您好, 附件為本署針對您檢舉事項所做調查結果,   查照。主旨:有台端投訴本署檢察官乙案,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台端指稱事項,經本署政風室簽呈檢察長並會與相關承辦股之主任檢察官辦理,台端係屬於本署之相關案件,已由承辦股調查後認所告發內容不具體,難認與犯罪有關,而依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理「他」二應注意事項簽結完畢。檢察長楊治宇


To: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法務部E-MAIL函: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929日致本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3份,請就檢察業務部分參處。法務部 敬啟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本署1001012日檢紀張字第1000000972號函。主旨:檢送尤薇雅女士於100929日致法務部「部長電子信箱」之電子郵件3份,請貴署依法辦理。檢察長顏大和。正本: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l        警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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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犯罪集團1
Friday, May 20, 2011 2:14:44 PM
Monday, May 23, 2011 4:51:08 PM
小姐(先生)您好: 您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本署已收悉;因您未提供足夠之資訊,亦無附件之夾帶,故無法交由本署業管單位查處。請您提供欲指陳之人、事、時、地、物與處理之警察單位等具體事實,俾利本署即時處理。感謝您關心警政,歡迎隨時提供寶貴意見,俾為本署警政興革之參考。 承辦人:黃祥益 聯絡電話:02-23217020
垃圾犯罪集團2
Monday, May 23, 2011 5:30:16 PM


Monday, October 17, 2011 12:50:20 PM


垃圾犯罪集團3
Friday, June 17, 2011 11:35:23 PM
Monday, June 20, 2011 11:01:14 AM






Tuesday, July 05, 2011 10:31:35 AM







Friday, July 08, 2011 9:31:13 AM







Friday, July 08, 2011 9:31:15 AM

台端陳指情事,本署已交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調查了解中,待該局調查清楚後再行回復台端。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

台端於100617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31案,經本局調查,員警處理過程尚無不當,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

台端於100617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31案,經本局調查,員警處理過程尚無不當,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


台端於100617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31案,經本局調查,員警處理過程尚無不當,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

垃圾犯罪集團4
Sunday, July 03, 2011 4:40:01 PM
Tuesday, July 05, 2011 10:41:33 AM






Friday, July 08, 2011 9:31:15 AM








Thursday, July 14, 2011 11:17:26 AM


台端陳指情事,本署已交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調查了解中,待該局調查清楚後再行回復台端。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

台端於100617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41案,經本局調查,員警處理過程尚無不當,感台端指教,特致謝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敬復


台端於10073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41案,經了解本案已陳請多次,為求慎重,本局將重啟調查,敬請靜候。感謝 台端指教,特致謝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敬復。
垃圾犯罪集團5
Friday, July 15, 2011 11:34:44 AM
Friday, July 15, 2011 5:54:28 PM
台端於100715日在署長信箱反映【垃圾犯罪集團51案,經了解本案與先前反映之【垃圾犯罪集團3】、【垃圾犯罪集團4】係相同之事由,本局已函請恆春分局重啟調查,敬請靜候。感謝 台端指教,特致謝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敬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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