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0日 星期六

垃圾犯罪集團6-4

警員周俊吉


到醫院時,被告躺在急診室接受治療,被告當時在哭鬧,他語無倫次,他說要找父親,我們有詢問被告,被告答非所問,無法製作筆錄,我們也沒有辦法做吹氣酒測;第二次到醫院時,還是沒有辦法替被告做吹氣酒測,他還是哭鬧,說要找爸爸。
119人員石川吉

我們接到這個傷患時,情緒不穩定,就是喝醉酒的狀況,因為我聞的到她的酒味,他一直表示要回家並說,他家在附近,不要我們送她到醫院,在現場有大吵大鬧;因為傷患的情緒不穩定,我有請其中一個員警陪同送傷患到醫院。
我們到現場時,警員跟傷患已經有接觸,被告可能有喝酒醉,他跟警員有爭執、大小聲,因為被告頭部有流血,我們必須把他送醫,被告執意不上車;因為被告有受傷,所以我們必須把他強制送醫,我們和警員聯合把被告弄上車,被告一直用力掙扎;林傳能有替被告做初步檢查,他說他有被被告打到,我們把被告送到署立恆春醫院,被告情緒不穩定,他有哭鬧,一直掙扎,還打到林傳能被告有說他被警察打,就是在我們送她到醫院的途中,我沒有看到被告有被打;我下車役男才跟我說他有被打到,是到醫院後,被告才說他被警察打;整個過程被告都沒有呈現昏迷的狀態。
119人員林傳能
我們當時是跟他講說請他送醫院,可是他,我們無論怎麼跟他解釋,他就是不要去醫院,這樣的情形,我們最後只有強迫送醫;到醫院還算比較配合;比較配合。就是上了病床之後,就是有點大吵大鬧,然後就是哭,說你們為什麼要銬我,我又沒做壞事;就是他到醫院之後,算是很配合啦,他當時,他就是拒絕任何處置,他也不躺下來,就是一直坐著,其實他下來的時候還蠻配合的;他在醫院一直哭阿,說為什麼他又沒有做壞事,然後為什麼要銬我?;然後員警為了安撫他的情緒,就解開他手銬啊;後來在醫院裡大哭大鬧,然後,為了大家的安寧,就把他解開手銬;他當時昰陪同,但是他,銬上她的鑰匙,不是他,你曉得嗎? 幫她銬上的不是他,但是他也沒有鑰匙;因為他上車,雖然說情緒激動是激動,但是還是有點半配合,就是現場的時候,他就是很強硬,然後一直,我是覺得她的態度沒有很好啦,而且蠻兇的,然後到醫院的時候,變成說是在哭;:她在醫院又自己在那邊大哭,這邊先是吵鬧,然後後來,情緒down下來變成說,一直在哭泣。

我感覺,應該是年輕的,當時他是清醒的,精神狀態不是很好,言行舉止異常,他一直說,他不要就醫,他說,如果我們把他送醫,他會告我們,算是有大吵大鬧。
我們到現場時,我們請被告上救護車,但被告不願意上車,被告說他要回家,警察說他頭部受傷,要強制送醫;我們是以半強迫的方式,拉被告的手臂上車,被告當時有掙扎,他的意願就是不要;到了醫院後,被告精神狀況不好,他一直哭鬧,說為何要銬手銬;被告不讓我看傷口,也拒絕處置,所以我沒有辦法按到被告的傷;現場時,被告沒有說他有被打,他說要回家,手被上手銬時,她精神變的很不好,一直說為何要上手銬,我又沒有做壞事;被告在車上有打我,他用手打我,第一下打我頭,之後我都有擋住,我忘記打幾下,被告在車上只說為何要銬手銬,被告沒有打警察,被告到醫院時,被告情緒變的很低落,他那時比較沒有反抗,但一直在哭泣;過程中,被告都是清醒的。
恆春署立醫院醫師張德華
你那一天,然後你那一天來的時候,我們怎麼好勸你,要幫你弄那個傷口,你的臉,要幫你化妝啊,很醜啊,我們要幫你消毒啊,你都不肯幫我們,我們都不肯,你都不肯接受我們的幫忙,然後就在那邊僵持了好久,大概就是這個故事;醫院就是照顧傷口,然後你的傷勢,我們不做其他的;我們只是看到你,醫院昰這個樣子,醫院昰說,當人身體或心理受有創傷之後,所以,這些單位就送到這邊來,所以我們看到的昰結果,我們沒有看到因,原因昰什麼,我們不知道,那原因的話,可能每個人他的角度不一樣,會講的方法不一樣;那你那一天來呢,你昰救護車送來的,那救護車送來,有2位救護員,你是有一個刑警,有警察陪著你來,那唯一呢,我們覺得滿訝異昰,你被人家銬手銬進來,我們通常,很少看到病人需要這樣處理的,那這是我們觀察到的部分,那因為有那麼多客觀的人都在,警察,然後有消防隊,然後有醫生有護士,然後還有我們工友,打字的,還有那個掛號是的小姐,所以很多人都有看到。


恆春署立醫院護士張鳳珍
來的時候很吵;來到這裡的時候,手銬,因為那各警察沒有跟他來,在後面那裏,可能處理事情還是怎麼樣,過來的時候,妳女兒就很吵,頭上好像有洞的樣子,他們有剪她頭髮起來,現在就在那裡吵,等那個警察來的時候,他就把他打開了;因為來這裡的時候,那個警察沒有跟來,另外一個他沒有鑰匙的樣子,來到這裡的時候,他就打開,打開後,他就一直在那裡吵,不讓人家治療;阿他不要讓人家用阿,人家要幫他治療,他不要讓人家用阿,他還在醫院吵這樣子阿;他來一直罵人耶,你女兒一直罵人,一直罵壞話耶;他來一直打警察耶,他來的時候一直在打那個警察,ㄚ那個警察也不敢對他怎麼樣阿,他一直打人家阿;一陣一陣阿,他一陣很配合,一陣又不配合這樣子阿;他做救護車進來這樣啦,阿進來的時候,他也不要躺下來,阿就一直罵,罵壞話,一直罵這樣啦;那個來的時候就把他(手銬)打開了,阿他也打那個警察打好幾下;你進來的時候,你就一直罵,然後就是有喝酒嘛,對不對? 然後就是這邊有傷口,我們要幫你用傷口,你也不讓我們用,阿然後那個警察有你手都扣住了;阿你就很生氣,阿之前是119先送你來,後面有跟一個警察,他沒有那個手銬的鑰匙;後來你在這邊破口大罵就對了啦,不讓我們處理阿,就一直罵,然後那個警察過來,另外一個警察過來,他就幫你,要幫你開手銬,你也一直打他;然後有一陣子你比較安靜了,我們就幫你抽血,這樣子,後來你又不接受治療,那我們就將你一過來這裡,旁邊的這個床嘛;然後,你在這邊的時候有出去過一趟,然後,可能到外面啦,沒有注意看啦,就是到外面又折回來,折回來一下下,然後,就出去了,就沒有回來了。


恆春署立醫院護士曾玲容
就是他本來躺在這邊一直罵人嘛,阿後來警察就叫他休息,阿他也不要讓我們擦藥,我記得是這樣,後來那個警察走出去,然後他看到警察出去,他就躺了一下,他就爬起來,東西整理一下就走出去了,結果他走出去,警察還在外面,又再把她帶進來;就繼續再罵人,然後罵一罵,又走出去了;罵一罵,然後那個警察又走出去了,他看到沒有人在這邊了,他又再走出去,結果警察還是在外面,他們沒有走,結果他們好像就把他那個,把他坐上他們的車子,就去警察局了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
   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扭曲事實、抹黑扭曲、栽贓誣陷無辜受害的我,
   並一而再、再而三、無所不用其極的不法迫害我,且繼其惡劣栽贓誣陷、不法迫
   害我以誣告、公共危險罪後,再囂張惡劣栽贓誣陷、不法迫害我以竊盜一罪,並
   蓄意惡意執意合併其所栽贓誣陷、不法迫害我之誣告、公共危險、竊盜等罪以打
   壓扭曲事實真相、替所有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我以誣告等罪到底,更以隱瞞掩
   飾台灣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受害,蓄意惡意執意不法迫害我、替所有惡劣犯
   罪者脫罪之種種蓄意惡意執意惡劣違法行徑、事蹟、事實到底。



6. 繼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栽贓誣陷我以誣吿
   罪、公共危險罪、竊盜罪等等後,台灣再惡劣栽贓誣陷我以違反法院組織法一罪,
   並繼過往所有種種的抹黑、誹謗、扭曲後,譬如,仙人跳、詐欺、色誘、酗酒、
   嗑藥、不三不四等等後,再扭曲抹黑我以精神異常等等,蓄意惡意執意不法迫害
   我以誣告等罪到底、對我求處重行、替所有人脫罪、打壓扭曲事實真相到底,更
   以各種方式欲致我於死地。



7.以下為寄至台北、屏東地檢署之訴狀:


  刑事告訴狀
  受害者即告訴人:尤薇雅    台北市基隆路2791786
  被告:尤品富    屏東縣恆春鎮福德路16           
        林青璇    屏東縣恆春鎮福德路16


事實略述: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台灣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蓄意惡意執意扭曲事實、栽贓誣陷、將我當成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等之種種罪名、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更大玩「垃圾三部曲」,蓄意惡意執意替所有犯罪者脫罪、打壓扭曲事實真相、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到底,以掩飾隱瞞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無辜受害者我的所有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違法行徑與事實到底。


尤品富與林青璇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受害,亦明知其友人李文正、邱文雄等人之惡劣囂張等等心態、行徑、違法事跡,更明知台灣之種種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囂張惡劣、無法無天、枉法濫權之惡劣違法行徑與事實,蓄意惡意執意包庇袒護所有惡劣犯罪者,並聯合與其栽贓、誣陷、抹黑、不法迫害我以替自己與所有人脫罪到底。


95.4.11.尤品富與林青璇、李文正等人,利用我對於他們的信任,聯合欺騙我至李文正住處,且心懷不軌、早有預謀、更為慣犯之李文正更伺機逞其色慾,事發後,明知李文正之惡劣詐騙行為、妨害性自主犯行、誹謗犯行等等之尤品富與林青璇,只知逃避責任、維護其與李文正等人之嚴面、犧牲我之清白與尊嚴等等,並於過往官司中說謊等等,且於96.3.28.我被其友人邱文雄等人與警察聯合毆打傷害後,更聯合與所有人強迫我至警局作筆錄、栽贓誣陷、不法迫害我以公共危險罪等等,並在明知我傷勢之嚴重的情況下,蓄意將我置之不理、冷潮熱諷等等,惡意私下以我之名義逕自購買保險、將其列為受益人等等,且執意在我不知情、不允許、不認同的情況下,逕自濫用我之名義四處說謊並隱瞞、欺騙我等等,更在我早已拒絕與其往來的情況下,執意逕自濫用我之名義,聯合與台灣共同惡劣栽贓、誣陷、扭曲、抹黑我以精神異常等等替他們自己種種惡劣犯罪行徑脫罪,且於100.5.11.高雄高等法院施柏宏蓄意惡劣教唆對我施暴時亦對我施暴。


ㄧ切詳情與經過,以及,所有種種蓄意惡意執意策劃的陰謀與軌計,包括檯面上與檯面下的所有運作,譬如竊聽、跟蹤、誹謗、威脅恐嚇等等,目無王法、違法濫權、囂張惡劣陷害栽贓欺壓善良無辜老百姓的檢警與法院非常清楚明白知曉,著實不需贅述,事實上,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李文正、邱文雄等人與檢警、法院、律師,以及,政府部門、人員和其他相關機構、人員等等,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的情況下,所有蓄意惡意執意的惡劣心態、所言、所為與一切的違法行徑,全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目暸然!


台灣,對不起我!

                            此致
                         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具狀人:尤薇雅 
                      中華民國100721


  刑事告訴狀
  受害者即告訴人:尤薇雅    台北市基隆路2791786

  事實略述: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台灣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
  害,蓄意惡意執意扭曲事實、栽贓誣陷、將我當成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無辜 
  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等之種種罪名、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更大玩「垃圾三部曲」,
  蓄意惡意執意替所有犯罪者脫罪、打壓扭曲事實真相、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到
  底,以掩飾隱瞞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
  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所有惡劣
  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無辜受害者我的所有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違法行徑與事
  實到底。                       


  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台北地檢署與高檢署檢察官侯靜雯、許永
  欽、周治正、真于黃、林玲玉、郭文東等人,蓄意惡意執意聯合造假將我狀告黃
  達元、曾國龍、鄭至量、莊喬汝、謝孟璇、潘天慶等等律師之種種惡劣違法行徑
  以不起訴處理,並於我發表台灣之恥期間,再次全台連合、串通處理我所發表之
  台灣之恥一文,由台北高檢郭文東、顏大和蓄意發文至屏東地檢署偵查,再由屏
  東地檢署陳茂亭、邢泰釗造假直接將案件簽結、回覆以不實之情事等等,高雄高
  分院尤三謀亦同樣以不實之情事回覆等等,且明知曾國龍與鄭至量詐欺、侵占等
  等惡劣犯意與犯行之台北地檢署侯靜雯,於我發表台灣之恥一文後,除蓄意要求書記官致電予我臨時更改開庭日期之外,並於其造假將案件不起訴後,在我未聲請更改通訊地址的情況下,自行更改我的通訊地址,將不起訴處分書寄至我以台灣之恥為標題發文之通訊地址等等,再直接將案件交由台北高檢郭文東,由台北高檢郭文東將我再議之聲請駁回等等。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侯靜雯並繼而在明知台北勵馨基金會廖美淑與台北勵馨基金會種種蓄意惡劣違法行徑、廖美淑並誣告我竊盜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包庇袒護、扭曲事實、替所有人脫罪,聯合與所有人再不法迫害我以竊盜一罪,且明知我的聯絡電話與地址、台灣更四處跟蹤、竊聽等等的情況下,蓄意將開庭通知寄至他處、不讓我到庭等等,並惡意非法拘提、通緝等等,警察更蓄意囂張惡劣到處恐嚇、威脅、誹謗、抹黑等等,譬如,我記載於誣告卷宗中之台北通訊地址等等,以及,我許多親朋好友們之住處、工作地點等等,我更接到眾多警察的非法騷擾與恐嚇電話,譬如,安和派出所、和平東路派出所、六張犁派出所、大安分局、長安東路派出所、內湖分局、仁愛派出所、三重分局等等,以及,自稱為台北地檢署之電話,解釋通緝一事、解決通緝之方式、詢問案情與我的聯絡地址等等,台北市政府保安大隊警察更蓄意、囂張、惡劣非法將我自住宅社區內強行帶走,並協同台北市政府大安分局警察非法將我帶至台北地檢署(我已提告,然,台灣除蓄意惡意執意積壓案件之外,更蓄意惡意執意更為囂張惡劣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台北地檢署侯靜雯更繼而再次蓄意惡劣將開庭通知寄至他處、不讓我到庭等等,而明知所有一切事實真相的台灣現任總統馬英九、台北市市長郝龍斌並蓄意發查,再由台北市保安大隊中隊長吳斤為蓄意囂張惡劣致電予我、更無恥說謊卸責等等,且我除直接接到台北地方法院檢股電話告知竊盜一案於100.8.5.開庭之外,更迄今未收到台北地檢署侯靜雯之起訴書。


ㄧ切詳情與經過,以及,所有種種蓄意惡意執意策劃的陰謀與軌計,包括檯面上與檯面下的所有運作,譬如竊聽、跟蹤、誹謗、抹黑、扭曲、威脅、恐嚇等等,目無王法、違法濫權、囂張惡劣陷害栽贓欺壓善良無辜老百姓的檢警與法院非常清楚明白知曉,著實不需贅述,事實上,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李文正、邱文雄等人與檢警、法院、律師,以及,政府部門、人員和其他相關機構、人員等等,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的情況下,所有蓄意惡意執意的惡劣心態、所言、所為與一切的違法行徑,全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目暸然!


台灣,對不起我!


                            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具狀人:尤薇雅 
                       中華民國100721


刑事告訴狀
受害者即告訴人:尤薇雅    台北市基隆路2791786
被告:廖美淑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7
      台北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757

事實略述: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台灣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蓄意惡意執意扭曲事實、栽贓誣陷、將我當成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等之種種罪名、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更大玩「垃圾三部曲」,蓄意惡意執意替所有犯罪者脫罪、打壓扭曲事實真相、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到底,以掩飾隱瞞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無辜受害者我的所有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違法行徑與事實到底。

台北勵馨基金會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受害,蓄意惡意執意聯合所有人共同加害於我,且該機構下至社工員、上至執行長除只知貪圖自己本身之利益、損害其所服務受害者之權利等等外,並只知濫用其所學與資源為害人之事,且在明知本身之過錯的情況下,全然毫無悔意,反更囂張惡劣、狂妄自大等等,心機用盡無恥說謊卸責等等,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侯靜雯更在明知台北勵馨基金會與廖美淑等人之種種蓄意惡意執意惡劣違法行徑、廖美淑並誣告我竊盜的情況下,蓄意包庇袒護、惡意扭曲事實、執意不法迫害我以竊盜一罪替所有人脫罪到底。

ㄧ切詳情與經過,以及,所有種種蓄意惡意執意策劃的陰謀與軌計,包括檯面上與檯面下的所有運作,譬如竊聽、跟蹤、誹謗、威脅恐嚇等等,目無王法、違法濫權、囂張惡劣陷害栽贓欺壓善良無辜老百姓的檢警與法院非常清楚明白知曉,著實不需贅述,事實上,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李文正、邱文雄等人與檢警、法院、律師,以及,政府部門、人員和其他相關機構、人員等等,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的情況下,所有蓄意惡意執意的惡劣心態、所言、所為與一切的違法行徑,全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目暸然!


台灣,對不起我!


                             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具狀人:尤薇雅 
                       中華民國100721


刑事告訴狀
受害者即告訴人:尤薇雅      台北市基隆路2791786
被告: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市府路1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      台北市市府路15
      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0508
      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10464

事實略述: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台灣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蓄意惡意執意扭曲事實、栽贓誣陷、將我當成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等之種種罪名、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更大玩「垃圾三部曲」,蓄意惡意執意替所有犯罪者脫罪、打壓扭曲事實真相、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到底,以掩飾隱瞞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無辜受害者我的所有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違法行徑與事實到底。
99年底我向台北市勞工局申訴益福與益登科技在104人力銀行廣告刊登不實廣告、惡劣積欠薪資等等違法行徑,然,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明知益登與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種種惡劣違法行為,除蓄意惡意執意包庇袒護不肖業者、損害勞工權利等等之外,更在明知台灣種種蓄意惡意執意的惡劣犯罪違法事蹟與行徑、事實真相、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執意包庇袒護所有惡劣犯罪者,並聯合與其栽贓、誣陷、抹黑、不法迫害我以替自己與所有人脫罪到底。


再者,於我被台北地檢署侯靜雯栽贓誣陷、不法迫害我以竊盜一罪、非法通緝期間,益登、益福科技除私下提供早已離職的我之個人資料予警察犯罪等等,警察並非法取得我親友工作地點之電話致電騷擾等等,以及,台北市政府保安大隊警察非法將我自住宅社區內強行帶走、並協同台北市達同分局警察非法將帶至台北地檢署等等之外,明知所有一切實情的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勞工局更聯合與所有人共同犯罪、並包庇袒護所有人之犯法行徑等等,台北市政府更自行捏造與事實、證據、常理、經驗法則等等截然不符之情事回覆我致信監察院檢舉一事,譬如,「本府勞工局,承辦人請台端填具不實廣告申請書系針對台端申訴事項開始查查程序,非因已認定為不實廣告而請台端填寫申請書」,且在台北市政府自述「本府勞工局寄送勞資爭議協調會議紀錄至台端提供之地址,遭郵政單位以『原址查無此人』退回,」等等,以及,又再自述「本府勞工局不實徵才廣告查處結果,遭郵政單位以『逾期招領』」等等的情況下,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依然一再將信件寄至該地址、且未以電話聯繫我,更在台北市政府自述「請台端提供正確可供送達之地址」、不寄勞資爭議紀錄與不實廣告查處結果予我等等的情況下,以『特約記帳戶』將其回覆監察院之信函寄至其聲稱我所提供之地址「查無此人」、「逾期未領」而遭退件之通訊地址,台北市勞工局並在我陸續揭發台灣蓄意惡意執意的種種犯罪事跡、事實等等後,於其蓄意惡劣不通知我出席勞資爭議會議、惡意自行與益福科技開會、執意逕自結案將近2個月後『突然』將該次開會紀錄寄予我,且其所寄之地址亦再次為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所聲稱之「遭郵政單位以原址查無此人退回」、「遭郵政單位以逾期招領退回」之通訊地址,而該次台北市政府勞工局之勞資爭議會議紀錄更記載,明知我聯絡電話、銀行帳戶等等之益福與益登科技公司不給付我薪資之理由為「本公司因找不到勞方致無法給付工資。,勞方現正受警方通緝中」等等。


更甚者,自我至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訴益登與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迄今已長達半年多,益登與益福科技除依然積欠我薪資、說謊卸責、於104繼續刊登不實廣告欺騙求職者等等之外,台北市政府與台北市勞工局更蓄意惡意執意更為囂張惡劣無恥說謊卸責、包庇袒護不肖業者、損害勞工權利、替自己與所有人脫罪、聯合與所有人共同不法迫害我到底。


ㄧ切詳情與經過,以及,所有種種蓄意惡意執意策劃的陰謀與軌計,包括檯面上與檯面下的所有運作,譬如竊聽、跟蹤、誹謗、威脅恐嚇等等,目無王法、違法濫權、囂張惡劣陷害栽贓欺壓善良無辜老百姓的檢警與法院非常清楚明白知曉,著實不需贅述,事實上,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李文正、邱文雄等人與檢警、法院、律師,以及,政府部門、人員和其他相關機構、人員等等,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無辜的情況下,所有蓄意惡意執意的惡劣心態、所言、所為與一切的違法行徑,全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一目暸然!


台灣,對不起我!


                            此致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具狀人:尤薇雅 
                      中華民國100721



8. 台灣政府相關部門與人員,譬如,總統府、屏東縣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
   府、社會局、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司法院、教育部、監察院、性侵害防治
   中心、勞工局、衛生署等等,以及,其他機構與人員,譬如,勵馨基金會、現代
   婦女基金會、屏東律師公會、高雄律師公會、台北律師公會、中華民國律師公會
   全國聯合會等等,全皆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更明知台灣之種種蓄
   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囂張惡劣、無法無天、枉法濫權之惡劣違法行徑與事實,
   蓄意惡意執意包庇袒護所有惡劣犯罪者,並聯合一起共同替所有人與他們自己的
   犯罪行徑脫罪、扭曲打壓事實真相、加害無辜受害的我,更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
   理聯合共同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到底,以掩飾隱瞞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
   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蓄意惡意
   執意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所有惡劣犯罪者脫罪、不法迫害無辜受害者我的所有
   蓄意惡意執意傷天害理違法行徑與事實到底。



9. 台灣,對不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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