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9日 星期一

垃圾犯罪集團22-18



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 台灣!

內容:
台灣這一個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除只知玩弄、操控權力與權勢騙錢、圖利、詐欺、勒索無辜的百姓與人民等等之外,並只知玩弄、操控權力與權勢偽造事實、打壓事實、扭曲事實、迴避責任、替他們自己與所有犯罪者脫罪,更只知玩弄、操控權力與權勢囂張惡劣、忝不知恥欺壓、凌虐、迫害、殘殺無辜受害的人民與百姓,且只要錢進去,白變黑、黑變白,隨你想怎樣就怎樣、包君滿意、心想事成,任何事情皆可使命必達!

在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裡,什麼都可以造假、什麼都可以捏造、什麼都可以偽造、什麼都可以編造,筆錄、卷宗、錄音與錄影光碟、證據等等全都可以捏造與造假等等,且根本不抽籤或由電腦選取,直接指定特定之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負責處理與承辦等等,所謂的國家,不過就是一群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生命共同體』,所謂的法律,不過就是偽造的證據加說謊的人證,是遊戲,更是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的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圖利與殺人的工具!

台灣本來就是一個無惡不作、包庇色情、暴力與所有犯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因為他們自己本身就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就是犯罪者!官官相護、接受關說賄絡絡、縱容色情暴力與所有犯罪、包庇袒護變態與犯罪者、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本是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的本性、習性與慣性,不擇手段殘害、謀殺、迫害、殘殺無辜受害者更是他們的天性與工作!且所有謊言、故事版本全都早已寫好、編好,並一天到晚只想說謊、卸責、脫罪、打壓謀害殘殺無辜受害的人、肥自己的口袋、圖己身之私利!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的所有一切,就是最好的証明!

臺灣之所以不是聯合國的一員,不是因為他們不能,而是因為,它們不想,因為成為聯合國的一員會讓他們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的真實真份曝光,且會成為全世界聯合共同譴責、懲處、撻伐、教訓的對象,更會失去在這一座小島上的所有利益!

台灣就是ㄧ個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台灣的法律更是台灣政府替變態殺人的機器!

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

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

台灣這一個『生命共同體』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

卑鄙、骯髒、齷齰、無恥、下流、下賤、不要臉!

賤!
Thursday, April 18, 2013 4:46:00 PM

未回覆,信件查詢結果為『本府已留供參考』,分類為『其他』,無回覆內容,回覆時間為『2013/4/19 上午 08:42:00


台灣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組成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內容:
眾所皆知,更是清楚明白的一目暸然,台灣是一個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的法律更是台灣政府替變態殺人的機器,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卑鄙、下流、無恥、齷齰,、骯髒、下賤、不要臉!賤!台灣就是一個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全是人渣、社會敗類、世界禍害!垃圾不如,更死不足惜!
為免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再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不法迫害與謀殺,且免美好的世界與地球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玷污與踐踏,更為維護與捍衛「人」之價值、尊嚴與權利等等,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必須全部接受嚴厲懲處與教訓,且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必須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更必須從世界上消失!

FUCK
 YOU ALL!
!
去死!
我絕對讓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
Thursday, April 25, 2013 2:55:50 PM

未回覆,信件查詢結果為『本府已留供參考』,分類為『其他』,無回覆內容,回覆時間為『2013/4/26 下午 05:26:00』。


在我於102.4.25.先致信垃圾殺人犯馬英九,繼而再至台北市政府再次檢舉申訴後(見上列6份檢舉申訴資料),垃圾殺人犯馬英九除故意直接於信件查詢中標示為「處理中」等等之外(見以下之102.4.25.信件查詢結果),並故意直接不回覆等等(見102.4.26之信件查詢結果)。



以下為102.4.25.之總統府信箱信件查詢結果:


姓 名
尤薇*
來信填寫之E-mail
annabelle1123*********com
地 址

電 話

分 類
其他
來信日期
2013/4/25 下午 02:55:00
狀 態
處理中
發信對象
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
台灣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組成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內 容
眾所皆知,更是清楚明白的一目暸然,台灣是一個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的法律更是台灣政府替變態殺人的機器,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卑鄙、下流、無恥、齷齰,、骯髒、下賤、不要臉!賤!台灣就是一個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全是人渣、社會敗類、世界禍害!垃圾不如,更死不足惜!
為免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再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不法迫害與謀殺,且免美好的世界與地球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玷污與踐踏,更為維護與捍衛「人」之價值、尊嚴與權利等等,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必須全部接受嚴厲懲處與教訓,且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必須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更必須從世界上消失!

FUCK
 YOU ALL!
!
去死!
我絕對讓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
回覆時間

回覆內容

319720 - 台灣之恥 - 98-11-19

319805 - 台灣之恥 - 98-11-19

320514 - 台灣政府之社福機構 - 98-11-24

320531 - 台灣政府之社福機構 - 98-11-24

175347 - 整個屏東縣政府,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接受關說!!! 請幫我主持公道, - 96-2-11

39586 - 台灣政 - 98-11-24

39502 - 台灣之恥 - 98-11-19

25033 - 恆春警察瀆職與疑似傷害 - 96-4-10

24081 - 整個屏東縣政府,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接受關說!!! 請幫我主持公道, - 96-2-11

以下為102.4.26.之總統府信箱信件查詢結果:

姓 名
尤薇*
來信填寫之E-mail
annabelle1123*********com
地 址

電 話

分 類
其他
來信日期
2013/4/25 下午 02:55:00
狀 態
「本府已留供參考」
發信對象
陳情或意見反映
標 題
台灣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組成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內 容
眾所皆知,更是清楚明白的一目暸然,台灣是一個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的法律更是台灣政府替變態殺人的機器,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卑鄙、下流、無恥、齷齰,、骯髒、下賤、不要臉!賤!台灣就是一個由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所組成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全是人渣、社會敗類、世界禍害!垃圾不如,更死不足惜!
為免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再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不法迫害與謀殺,且免美好的世界與地球被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玷污與踐踏,更為維護與捍衛「人」之價值、尊嚴與權利等等,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必須全部接受嚴厲懲處與教訓,且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必須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更必須從世界上消失!

FUCK
 YOU ALL!
!
去死!
我絕對讓垃圾犯罪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與所有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和其所有家人與世世代代子孫全部付出代價與去死!
回覆時間
2013/4/26 下午 05:26:00
回覆內容

175347 - 整個屏東縣政府,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接受關說!!! 請幫我主持公道, - 96-2-11

320514 - 台灣政府之社福機構 - 98-11-24

320531 - 台灣政府之社福機構 - 98-11-24

319720 - 台灣之恥 - 98-11-19

319805 - 台灣之恥 - 98-11-19

39586 - 台灣政 - 98-11-24

39502 - 台灣之恥 - 98-11-19

25033 - 恆春警察瀆職與疑似傷害 - 96-4-10

24081 - 整個屏東縣政府, 警政單位,司法單位接受關說!!! 請幫我主持公道, - 96-2-11




以下為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之台北市政府故意說謊造假、枉法濫權等等以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依計劃強行與強制不法迫害無辜受害的我、殺我滅口、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他們自己脫罪到底等等之回覆:

垃圾犯罪集團
標題與內容
發文時間
回覆時間
回覆內容
台北市政府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故意包庇不肖業者縱容損害勞工權利

內容: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明知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網路上刊登不實廣告, 欺騙勞工並造成勞工權利受損, 故意包庇袒護不肖業者, 不懲處不肖業者, 協助不肖業者繼續違法犯罪與損害勞工權利, 更不賠償勞工所有權利之損失, 並故意囂張揚言不處理, 不蒐證, 不懲處不肖業者, 更忝不知恥囂張謊稱若權利受損之勞工要勞工局處理就自己提供不肖業者所刊登之廣告內容!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只知領人民薪水不做事, 並只知領人民薪水圖自己本身之私利, 更只知包庇不肖業者損害勞工之權利!
Friday, March 22, 2013 4:00:28 PM
Monday, April 01, 2013 7:16:43 PM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勞動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勞動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4/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4.01北市勞就字第10230981700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102322日致本府市長信箱陳情「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刊登不實廣告」一案,已交由本局辦理,謹答復如下:
一、查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1款規定,雇主招募或僱用員工不得為不實之廣告或揭示,而所謂不實廣告係指廣告之內容與客觀上之事實不符合者,而造成一般大眾合理判斷並作成決定。事業單位是否構成刊登不實徵才廣告,尚須依個案事證認定。
二、如您認為事業單位疑違反前揭法令,惠請至本局機關入口網站(www.bola.taipei.gov.tw) > 勞動服務 > 就業安全 > 求職防騙項下,下載不實徵才廣告申訴書完整填寫,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以本局勞資信箱夾帶附加檔案送出,或郵寄至本局以進行查處。
三、為避免誤入求職陷阱,求職時請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等53要原則。
四、如尚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溫浩榆,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7048分機。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陳業鑫 敬上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故意包庇不肖業者縱容損害勞工權利

內容: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明知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刊登不實廣告, 欺騙勞工並造成勞工權利受損, 且假借工作之名義行性騷擾之實, 更假藉工作之名義要求勞工與其發生性關係並以出賣色相與肉體維生與從事色情行業等等, 故意包庇袒護不肖業者, 不懲處不肖業者, 協助不肖業者繼續違法犯罪與損害勞工權利, 更不賠償消費者所有權利之損失, 且直接囂張偽造文書不處理與不懲處不肖業者性騷擾等情, 更忝不知恥囂張謊稱若權利受損之勞工要勞工局處理就自己提訴願!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只知領人民薪水不做事, 並只知領人民薪水圖自己本身之私利, 更只知包庇不肖業者損害勞工之權利!
Friday, March 22, 2013 4:01:21 PM
Monday, April 01, 2013 7:18:02 PM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勞動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勞動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4/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4.01 北市勞就字第10230981200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您於102322日致市長信箱陳情「臺北市政府勞工局故意包庇不肖業者縱容損害勞工權利」一案,已交由本局辦理,本局說明如下:
一、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發現雇主違反第7條至第11條、第13條、第21條或第36條規定時,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後,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1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雇主、受僱者或求職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性別工作平等會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依訴願及行政訴訟程序,提起訴願及進行行政訴訟。前項申訴審議處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合先敘明。
二、有關您來信內容表示:「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欺騙勞工造成勞工權利受損且假借工作之名義行性騷擾之實若權利受損之勞工要勞工局處理就自己提訴願」,有關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涉及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 (雇主應盡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義務)一案,本府已調查完畢並經臺北市性別工作平等會評議完畢並回覆予勞資雙方當事人,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4條規定,勞資雙方當事人若對於本府所為之處分有異議時,得於10日內向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性別工作平等會申請審議或逕行提起訴願,故本府勞動局處理過程均依法行政。
三、為增進民眾及事業單位認識及重視職場就業歧視問題,加強宣導不得就業歧視之觀念,歷年來本局編製職場就業歧視專刊、宣導DM及防制就業歧視宣導DVD,已置放於本局網站之出版品專區(http://www.bola.taipei.gov.tw/),歡迎多加利用。
四、如尚有任何疑義請洽本案承辦人:薛佳青,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7023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局長 陳業鑫 敬上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故意包庇不肖業者縱容損害勞工權利

內容: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明知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惡劣積欠薪資, 加班費, 資遣費, 積欠薪資所應給付之年息5%利息, 職業災害賠償, 賠償金等等, 故意包庇袒護不肖業者, 協助不肖業者繼續違法犯罪與損害勞工權利, 更不賠償勞工所有權利之損失, 且囂張不處理, 不蒐證, 不懲處不肖業者, 更忝不知恥囂張要求權利受損之勞工自行救濟!
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只知領人民薪水不做事, 並只知領人民薪水圖自己本身之私利, 更只知包庇不肖業者損害勞工之權利!
Friday, March 22, 2013 4:02:14 PM
Monday, April 01, 2013 7:13:21 PM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勞動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勞動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4/1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4.01 北市勞動字第10230981300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親愛尤薇雅小姐您好:
您於102322日致市長信箱之電子郵件,已交由本局處理,謹回覆如下:
一、有關您訴及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工資、資遣費、職業災害補償等爭議部分,本局已派員實施勞動檢查,並於1011221日將檢查結果透過電子信箱回復您,敬請詳查。
二、本案承辦人:蔡麗琦,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7017
謝謝您的來信,並祝您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局長 陳業鑫 敬上

台北市政府故意包庇不肖業者損害人民權利

內容:
台北市政府明知104人力銀行與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刊登不實廣告, 欺騙人民並造成人民權利受損, 且不處理與說謊卸責等等, 更故意惡劣無故解職與積欠薪資, 加班費, 資遣費, 積欠薪資所應給付之年息5%利息, 職業災害賠償, 賠償金等等, 以及, 假借工作之名義行性騷擾之實與要求人民與其發生性關係並以出賣色相與肉體維生與從事色情行業等等, 故意惡劣包庇袒護不肖業者, 不懲處不肖業者, 聯合與協助不肖業者違法犯罪與損害人民權利, 更不賠償人民所有權利之損失!
台北市政府只知領人民薪水不做事, 並只知領人民薪水圖自己本身之私利, 更只知包庇不肖業者損害人民之權利!
Monday, March 25, 2013 5:00:07 PM
Tuesday, April 02, 2013 5:07:53 PM
受理機關:
(Handled by)
勞動局
回覆機關:
(Response from)
勞動局
回覆日期:
(Response Date)
2013/4/2
發文字號:
(Issued Number)
102.04.02 北市勞就字第10230994100
處理情形:
(Case Status)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親愛的市民朋友您好
有關您102326日致本府市長信箱陳情「益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華藏世界傳播股份有限公司刊登不實廣告、職場性騷擾、積欠薪資、職業災害賠償等」一案,已交由本局辦理,謹答復如下:
一、事業單位是否構成刊登不實徵才廣告,尚須依個案事證認定,如您認為事業單位疑違反前揭法令,惠請至本局機關入口網站(www.bola.taipei.gov.tw) > 勞動服務 > 就業安全 > 求職防騙項下,下載不實徵才廣告申訴書完整填寫,並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後,以本局勞資信箱並夾帶附加檔案送出,或郵寄至本局以進行查處。
二、另針對您來信提及職場性騷擾等情事,惠請至本局機關入口網站(www.bola.taipei.gov.tw) > 勞動服務 > 就業安全 >就業歧視及性別工作平等項下,下載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訴書完整填寫,並具體說明前述情事與您遭受性別歧視之關聯性,以郵寄或勞資信箱送至本局,俾利案情調查與辦理。
三、有關積欠薪資、職業災害賠償等情事,得向本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惠請至本局機關入口網站(www.bola.taipei.gov.tw) > 勞動服務 > 勞資爭議 >勞資爭議調解及仲裁項下,下載「B1-臺北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申請書」,另本局每週三、五下午2時亦提供免費義務律師諮詢,每次限額20名,請您多加利用洽詢。
四、為避免誤入求職陷阱,求職時請切記「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隨意簽約、證件不離身」及「要陪同、要確定、要存疑」等53要原則。
五、如尚有任何疑義請洽本局承辦人:溫浩榆,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7048分機或提供您的電話,以利本局與 臺端聯絡。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並祝您 健康愉快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陳業鑫 敬上

台北市政府 - 替變態脫罪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

內容:
95.4.11.台灣前核三廠展示館館長慣犯變態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台灣故意在明知所有事實真相、我之全然無辜受害、慣犯變態李文正故意詐騙、妨害性自主、性侵與強暴未遂、強制猥褻、性騷擾、誹謗、污辱、慣犯變態習性與慣性等等惡劣犯意與犯行的情況下,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扭曲打壓事實真相、將全然無辜受害與條件優異的我以有罪之人處理、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誣告等罪等等,台北市政府並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聯合與協助益福與益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4人力銀行、慣犯變態卓裕祥與華藏傳播股份限公司、渥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歐納美容等等共同依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密謀與策劃之陰謀與詭計進行,以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直接強行與強制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與翻案、合理合法化台灣聯合慣犯變態李文正與所有人共同傷天害理違法犯罪之行徑與事實、扭曲打壓事實真相、至無辜受害的我於死地、要我的命、殺人滅口、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脫罪、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以公共危險、誣告、竊盜與侵占、妨害公務、妨害公務、遷讓房屋與不當得利、竊盜與侵占、妨害公務、妨害公務、誣告、妨害名譽、誣告等等種種不實罪名與指控控訴等等到底等等,且以故意在慣犯變態李文正性侵強暴未遂的情況下,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滿足與逞慣犯變態李文正與台灣和所有人之種種變態色慾性慾與獸性獸行等等,以及,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讓我無法生存、無法生活、意圖性侵強暴無辜受害的我得逞、將無辜受害的我推入火坑、強逼我出賣色相與肉體、逼迫無辜受害的我從事色情行業等等,更以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懲處教訓無辜受害的我對慣犯變態李文正之提告與揭發所有事實真相、達到所有人皆贏的局面、徹底犧牲無辜受害的我到底等等,圓自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台灣與慣犯變態李文正和所有人聯合共同密謀與策劃之陰謀與詭計到底等等!
Tuesday, April 02, 2013 8:02:05 PM

未回覆。

經查詢,台北市政府郝龍斌除故意將案件交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說謊造假、枉法濫權等等處理之外,並故意不回覆與逕自以「處理完成」結案。以下為信件查詢結果:

編號
(No.)
處理機關
(Reply Office)
處理情形
(Status)
預計完成日
(Scheduled Date)
實際完成日
(Finished Date)
1.
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主辦)
處理完成
2013/04/15 23:59:00
2013/04/08 10:03:51

台灣 - 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內容: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全是台灣在明知事實真相與我之全然無辜受害的情況下,故意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玩弄、操弄權力與權術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的我!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的所有一切,全是台灣故意的不法迫害,且台灣這一個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更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於自己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者、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慣犯變態李文正脫罪之所有種種惡劣心態、行徑與事實!

台灣這一個所謂的國家與政府、公家機關與人員、法律與法律從事人員、律師與律師團體、公私立社福機構與婦女團體、公私立醫療院所與醫護人員、公私立宗教團體、新聞媒體報紙、財團與公司行號等等,本即為利益共存之『生命共同體』,本即無所不用其極亂用與濫用人民賦予之權力以圖自身之利益,本即不擇手段亂用與濫用人民賦予之權力欺壓、打壓、壓榨、迫害人民,且以下犯上,無視其為替人民服務之僕吏、供人民使喚之傭人真實身分,漠視人民才是真正權力擁有者之事實,更乃為其驕傲、自滿、得意之事實!

95.4.11.李文正妨害性自主事發我報警起,所有發生在我身上的一切,全是台灣這一個『生命共同體』共同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不法迫害與謀殺,更是台灣這一個『生命共同體』開心得意的傑作,且台灣這一個『生命共同體』除了很「爽」、開心、得意、自滿於自己扭曲打壓事實真相、替變態脫罪、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者之事實之外,更開心得意、卑鄙無恥、下賤下流、不遺餘力的更加努力團結合作,以更為囂張惡劣、忝不知恥、開心得意的不法迫害與謀殺無辜受害者、替變態脫罪,更以確保台灣這一個『生命共同體』的所有共同利益!

台灣就是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

不要臉且得意於自己不要臉更該直接去死!

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

台灣是一個替變態脫罪的垃圾犯罪集團、世界第一大黑幫,台灣的法律是台灣政府替變態脫罪的殺人機器,全是變態、妓女、垃圾、殺人犯!

卑鄙、骯髒、齷齰、無恥、下流、下賤、不要臉!

賤!

馬英九是什麼東西!郝龍斌又是什麼東西!替我洗腳都沒資格!到我家當傭人,我都嫌髒、嫌賤!

傭人不如!

垃圾不如!

下賤!

去死!
Thursday, April 11, 2013 2:28:29 PM

未回覆。

經查詢,台北市政府郝龍斌除故意交由總收文處直接於當天立即說謊造假、枉法濫權等等將案件結束於之外,並故意不回覆與逕自以「處理完成」結案。以下為信件查詢結果:

編號
(No.)
處理機關
(Reply Office)
處理情形
(Status)
預計完成日
(Scheduled Date)
實際完成日
(Finished Date)
1.
總收文
處理完成
2013/04/19 23:59:00
2013/04/11 14:3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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